海外投资者的额外印花税

澳大利亚海外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规定:自2016621日起,凡海外人士购买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房产均需支付额外的一笔本地买家不需要承担的印花税附加费;而从2017年的71日开始,这笔额外的印花税附加费将从房产总价的4%增长到8%。如下例所示:

房价 本地买家印花税 海外人士印花税(新政之前) 海外人士印花税(新政之后)
$600,000.00 $22,490.00 $46,490.00 $70,490.00
$700,000.00 $26,990.00 $54,990.00 $82,990.00
$1,000,000.00 $40,490.00 $80,490.00 $120,490.00
$1,200,000.00 $51,490.00 $99,490.00 $147,490.00

请注意:关于“海外人士”一词,在FIRB的申请和印花税的支付上是有着不同定义的。

“海外人士“在”1975年外国收购与接管法”里面理解为:非常驻澳洲的个人。

同一个词在“税法1997“ 里延续了”1975年外国收购与接管法”的定义,但是做了以下修改:一个澳洲公民不管是否长期居住在澳洲,其都属于澳洲常驻居民。

澳洲常驻居民的定义在”1975年外国收购与接管法”里面解释为:

非澳洲公民于近12个月内在澳洲居住满200天,同时其所持有的澳洲签证无任何时间限制;亦或者其目前不在澳洲,但是在离开澳洲时签证不受任何时间限制。

在FIRB的领域里,只要买家是澳洲公民或持永久居住签证(PR),即使没有达到“常住居民”的要求,也可以豁免海外人士购房许可申请。

但在印花税缴交的范畴内,新南威尔士州的财政局(OSR)只对澳洲公民有所减免,PR是不可以享受这项福利待遇的。换言之,如果买家在购买房产时,持有效PR签证,但近12月内在澳居留不足200天,则买家会被当成“海外人士”处理,即按照海外人士标准缴交印花税。但是,根据2017年国家收入和其他立法修正(预算措施)条例草案”(NSW State Revenue and Other Legislation Amendment (Budget Measures) Bill 2017)之相关规定,未满足居住条件的PR可以透过签署“声明文件”确保在购房后12个月内将会住满200天来达到豁免印花税海外人士附加费的要求。

Exemption of stamp duty for first home buyer 首次购买自住房买家印花税减免

此外,2017年6月1日新南威尔士州州长宣布的政策改革,其中还包括一项针对首次购买自住房的当地买家的一系列印花税的减免。

201271日开始,凡在澳洲首次购房,且是购买新南威尔士州的“新房”,并且房价低于$500,000,那么买家是不需要支付印花税的。其对买家的具体要求如下:

  • 至少其中一个买家是澳洲公民或持有澳洲永久居住签证;
  • 合同是购买整户房产;
  • 只能是私人名字作为买家;
  • 买家已经超过18岁;
  • 买家或买家的伴侣在澳洲任何一个地方都没有购买过任何房产;
  • 至少其中一个买家会在成交后的12个月内在该房产内连续住满6个月。

Land tax surcharge 土地税

州政府会在每年的12月31日重新计算新南威尔士州内房产的”土地价值”,即将同一房主名下所有在新南威尔士州境内的投资房土地价值相加(不包括自住房产)。如果总土地价值超过了这一年所规定的土地界值,则超出的那部分需要支付这一年的土地税。

海外人士从今年1月开始已经开始支付额外的土地税,新政策要求额外的土地税从0.75%涨到2%。

新南威尔士州关于海外人士土地税计算的定义是:

无论澳洲公民是否在澳洲居住,都不属于海外人士,从而也不需要支付海外人士的额外土地税。但是拥有澳洲永久居住签证的房产拥有者必须是“常住居民”才可以免掉海外人士的土地税。“常住居民”的定义跟印花税的定义是一致的 - 需要在澳洲近12个月内住满200天。也就是说有PR 的房主如果不长期住在澳洲的话,也是需要支付海外人士的土地税。

海外人士土地税是按照其住宅房土地价格总数的比例计算的,即使是自住房产,海外人士也要支付海外人士的额外土地税,而且没有界值可以减免。

海外人士土地税是按照房产的比例计算的,也就是说如果A和B二人各自拥有房产的50% ,A是海外人士,B是澳洲公民,则只有A需要按照海外人士的标准去为名下50%的产权支付土地税,B依旧按照本地公民的标准去为另外50%的产权支付土地税。

Discretionary Trust 关于家庭信托

很多家庭信托里面的受益人(beneficiary)都包括海外人士。新南威尔士州政府规定:如果家庭信托里有一个受益人士为海外人士,则整个信托都将列为海外人士,即需要按照海外人士的标准去支付印花税和土地税。新南威尔士州的 土地局已经在其网站注明:家庭信托里如果有任何一个受益人为海外人士,则必须要把这个受益人移除。即使家庭信托契约里排除了海外人士的受益权利也不能将其列为非海外人士。

本文章著作权属于Accuro Legal 安润律师行所有。如果您转发此文章,请注明著作权所属。谢谢合作!这篇文章不构成法律意见,并且不能作为法律意见采纳和依赖。文章仅仅是为了提出对某件事情的总结和概括,并不能非常全面地做出解释。您在按照文章中内容做出任何行为或者依赖文章内容之前,请务必寻求法律或者其它专业意见。

Related Posts

Leave a Reply

16 + 14 =

Call Now Button